三亚出轨调查:监护权是否可以委托
一、监护权是否可以委托
监护权在特定条件下可转让,如监护人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他人代理。但此行为不改变原监护人的法律地位与责任。选择受托人时,需确认其具备充分能力,并确保被监护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监护权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利
法律上,监护权原则上不容放弃,旨在全方位保护无或限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财产等权益。放弃监护或致权益受损。但特定情境下,如监护人能力不足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法律允许变更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监护权是否可以放弃抚养权
法律上,监护权与抚养权紧密相关但本质各异。监护权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强制义务,不可协议放弃。即使声明放弃监护,抚养、教育及保护子女的法定义务仍须承担,无可推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委托的。比